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(通知)

2013-02-01 15:55:03 作者:qsnhdzx 来源: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(通知)
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(通知)
嵊研字〔2012〕167号
 
 

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征文评比活动
      
 
各市属学校,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中心学校、初中、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,民办学校:
为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技能、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教育,鼓励学生积累亲身参与实践的知识和经验;提高学生对自然、社会和自我之间联系的整体认识,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、思维能力、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度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征文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和参赛对象
1征文主题
难忘贵门之行——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教育后感
2.参赛对象
曾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在校初中、小学生。
二、参赛要求
1.参赛小论文字数要求:小学生字数不限,初中生800字以上。
2.参赛作品请用电脑打印在A4纸上,稿件首页第一行用黑体四号加粗居中写作品标题;第二行用宋体小四号居中详细写明学校、班级、作者姓名及指导老师姓名;正文用宋体小四。参赛作品一式6份,一份具名,5份隐名。
3.参赛作品须系本人创作。严禁随意下载拼凑或请人代写,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。
4.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在学生自愿基础上,按规定篇目择优选送。原则上市区初中每所学校10篇、小学每所学校6篇;其他学校每所2—5篇。
5.12月20日前将评比材料及电子稿送交市教研室:初中——史林波老师,邮箱sz3111175@163.com;小学——竺彩珍老师,邮箱 jyszhucaizheng@126.com
三、其他事项
1.本次评比由市教研室主办,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协办。
2.本次比赛分初中组、小学组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发给证书、奖品。
 
附件:嵊州市综合实践活动征文比赛汇总表
 
 
 
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
二○一二十一月一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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